尊敬的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家长:
您好!
孩子的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石,也是学校和社会共同的牵挂。学生离校后,在校外住宿期间的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孩子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,为切实保障学生安全,强化家长监护主体责任,我们特此致信,提醒您共同关注并履行好监护职责:
一、认真履行好监护人的法定职责,加强孩子安全监护。
①全面履行监护职责。学生离校后,在校外住宿期间(含请假离校、放学或下自习离校、周末离校、法定节假日离校、寒暑假等离校后各时段),学生家长每天要全时段(含夜间)履行好孩子的安全监管职责。
②关注房屋质量和周边安全。租房住宿的必须由家长亲自监管孩子的安全,亲自实地考察、亲自签订租房合同,严禁学生自行私自租房、合租;选择正规、安全、环境治安好、采光通风好、消防通道畅通的房源,不租住危房、违建、地下室、偏僻小巷、无人管理的老旧房屋;房屋周边交通秩序良好,远离网吧、游戏厅、KTV、工地、河道等复杂危险场所。
③关注房屋消防安全。检查出租屋电线、插座、电器是否老化破损,不乱拉乱接电线,不超负荷用电;严禁在屋内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、明火取暖,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;熟悉逃生通道、门窗出口,配备灭火器、逃生工具,教会孩子火灾逃生常识。
二、高度关注孩子安全,严防意外发生。
①树牢生命至上、安全第一的理念。高度关注孩子离校后在校外住宿期间的行为、去向和安全状况(含生命健康等)。关注孩子的交友圈,关注孩子的身体状况(含生病用药量等),关注孩子的心理情绪状况;严防孩子脱离监管或离家出走、交友不慎不当、打架斗殴、在外留宿、喝酒酗酒、违规乘骑车、夜不归家、参与电信网络诈骗、情绪不稳定、高坠、溺水、被性侵被欺凌等引发意外伤害伤亡事件发生。
②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状况。若遇孩子情绪不稳定的情况,家长(或监护人)要送孩子及时就医或到心理咨询机构咨询或治疗;若遇联系不上孩子的情况,家长(或监护人)要及时报警,寻求警方的帮助。
三、加强孩子安全教育,增强防范意识。
①常态化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,增强安全意识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第十六条规定: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,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,教导孩子珍爱生命,对孩子进行交通出行、健康上网和防欺凌、防诈骗、防拐卖、防性侵、防火、防电、防盗、防人身伤害、防燃气中毒、防诈骗、交往安全、用电安全及食品安全、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,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,不违规骑车,不闯红灯、不横穿马路、不乘坐无牌无证、超载黑车;教育孩子注意饮食卫生,不购买三无食品、路边不洁零食,养成良好生活习惯;教育孩子严禁下河塘玩水、游泳,时刻防范溺水、摔伤等意外,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,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。
②加强孩子夜间安全监管。各位家长(监护人)必须知晓“孩子在哪里,去哪里,怎么去,和谁去,去干什么,何时归”。要教育孩子按时归家按时作息、不得夜不归家,晚间不独自外出,不走偏僻小路;引导孩子不沉迷网游、不浏览不良信息,不私自约见网友,不与陌生男性独处;教育孩子提高防盗、防骗、防欺凌、防性侵意识,不给陌生人开门,不随意透露个人及家庭信息;教育孩子远离不良场所,不到台球厅、台球室、网吧、酒吧、电子游戏厅、KTV 等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场所;教育孩子谨慎交友,不与社会闲散人员往来,不参与打架斗殴、赌博、抽烟、酗酒,不参与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行为。
③加强女学生防性侵教育。家长要教育女孩子自尊自爱,洁身自爱,自立自强,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和价值观,拒绝不良诱惑和欺骗,远离性侵害,严防女学生被性侵害及早恋早孕事件发生。
④加强孩子遵纪守法教育。家长要教育孩子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,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,遵守法律法规,远离违法犯罪。
孩子安全无小事,校外监管靠家长。恳请各位家长提高安全警惕,负起监护责任,严把孩子校外住宿安全关、租房关、管理关、教育关。家校同心,共同为孩子营造安全、安静、文明的租住和学习环境,守护孩子健康成长、平安成才。
最后,衷心祝愿各位家长工作顺利,身体健康,阖家幸福!
楚雄紫溪中学
2026年4月30日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