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各位家长,亲爱的同学们:
您好!快乐过假期,安全不放假。消防安全不仅关系个人健康成长,关系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,更关系社会和谐稳定。为了进一步提高家长和同学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,做到安全警钟长鸣,严防各类消防安全伤害伤亡事故的发生,现就做好假期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告知如下:
一、 案例警示
1.违规用火,引发火灾。2024年2月12日,四川西昌“寒假燃放烟花引火灾” ,事故经过:寒假期间,3名学生(9岁、13岁、15岁)在铁路家属区背后燃放烟花,引燃杂草,过火面积3公顷,经济损失30万元,213人参与扑救 。2018年2月15日云南巧家“寒假玩鞭炮引火致大学生救火牺牲” 。 事故经过:寒假,两名学生在荒山玩鞭炮引发火情,返乡大学生杨某自发扑救被烧伤,次日因伤势过重身亡 。 2009年2月2日云南晋宁“寒假丢弃烟头引大火”,事故经过:寒假,3名中学生(12-13岁)在山林抽烟,丢弃未熄灭烟头引燃茅草,火线长达10余公里,千余名扑火队员扑救14小时才扑灭 。
2. 燃放烟花鞭炮酿悲剧。2025年1月30日(大年初二),四川内江资中县一名男孩将鞭炮扔入化粪池井中,不慎引发化粪池井沼气爆炸。视频显示,有车辆被炸翻,现场十多辆汽车受损,并造成人员受伤。2025年1月27日,重庆大足区一女孩在窨井盖上燃放鞭炮时,不慎导致窨井内发酵产生的沼气爆燃,造成该女孩受伤。2023年3月13日,山东枣庄,一名11岁男孩往小区的窨井眼中投鞭炮引起窨井爆炸,致使自己九级伤残,弟弟也受了伤。

二、管控火源,严防森林火灾。
1.学生外出野外时,不得将火源(火机、火柴等)带进林区,严禁在山上举办野炊、烧烤、燃放烟火等野外用火活动。
2.学生发现森林火灾一定要坚持“先逃生原则”,并及时告诉家长或拨打“119”火警电话报警,严禁学生到火灾现场或附近地区观看,更不得参与救火行动。
三、燃放烟花鞭炮,严防意外发生。
1.未成年学生燃放烟花爆竹,必须有监护人全程陪同监护,并严格做好防护措施(佩戴护目镜和安全帽等)和遵守安全注意事项,严防意外发生。
2.严禁在加油站、液化气站、下水道、下水井盖、沼气池、柴草堆、树木、电线、房屋门窗等附近燃放;严禁在室内、楼道、阳台、人群密集处、停车场、易燃易爆场所附近燃放。
四、居家安全,谨记消防安全。
1.具备居家用电、用火安全常识,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用火用电操作,严防电路老化、严防触电、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。
2. 寒假正值冬末春初,气温持续降低,家庭取暖进入高峰期,同时也进入了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高发时段。一氧化碳是无色、无味的剧毒气体,被称为 “隐形杀手”,要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。
楚雄紫溪中学
2026年1月26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