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各位家长,亲爱的同学们:
您好!快乐过暑假,安全不放假。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,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与长远发展。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,使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,做到安全警钟长鸣,杜绝各类交通安全伤害伤亡事故的发生,现就做好假期中交通安全及出行安全防范工作告知如下:

一、 案例警示
1. 违法违规骑车危害代价大。14岁的初一学生小宇(化名)在参加同学聚会时饮酒。聚会结束后,小宇不顾同学劝阻,执意不佩戴头盔独自骑电动车回家。途中,小宇因酒精影响,意识模糊,操作失控,电动车撞上了路边的路灯杆,在一个转弯处,他径直撞上了路边的电线杆。巨大的冲击力将他从车上甩出,头部重重地磕在地面上。尽管路人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,但由于伤势过重,最终没能抢救过来,年轻的生命就此消逝。
2. 特殊极端天气谨慎出行。2024年7月19日20时49分许,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境内突发暴雨山洪,致使丹宁高速公路水阳段山阳方向K46+200处严坪村二号桥局部垮塌。该桥全长366米,跨越金钱河,垮塌长度约40米。此次事故造成25辆车辆坠河,62人死亡失踪,直接经济损失15751.41万元。
二、遵守法律法规、增强交通安全防范意识
1.全体学生家长要教育孩子全面增强交通安全防范意识。教育孩子不闯红灯、过马路要谨慎多观察走斑马线,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秩序,学生和父母乘二轮、三轮电瓶车时,家长和学生必须佩戴头盔。

2.全体学生家长要教育孩子年满16周岁只能骑电动自行车(不能骑摩托车和驾驶机动车),且必须佩戴头盔和遵守交通法规,不满16周岁的不能骑电动自行车和电瓶车。家长必须教育孩子严禁驾驶机动车、骑摩托车、助力车、电动车。家长要管好自家汽车、摩托车等车辆钥匙,不私自教孩子驾驶,防范孩子偷偷驾驶汽车、摩托车、助力车、电动车等引发事故。严禁搭乘各种农用车辆和“无牌、无照、无证”的3无车辆及违章超员车辆。
3.全体学生家长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,文明行路、乘车,过马路不闯红灯、不得在公路、铁路上玩耍、严禁翻越防护栏、横穿马路到对面人行道。
4.全体学生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违章驾(骑)车,不跨越街道道路隔离栏和高速公路、铁路安全防护栏,不在公路铁路上玩耍、追逐、嬉戏、打闹。
5.骑行自行车时不得相互追逐或攀扶其它车辆,转弯前要减速慢行,伸手示意,不准在机动车道内骑行,通过机动车道,要下车推行,不准骑电动自行车往返学校

三、特殊极端天气出行注意事项
1.在雨、雪、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,道路湿滑、能见度低,出行风险增大。家长和孩子要格外注意交通安全,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。如需出行,要采取防滑措施,穿防滑鞋,减速慢行;骑行或驾驶车辆时,要降低车速,保持安全车距,打开雾灯、近光灯和示廓灯,确保行车安全。
2.遇到暴雨、大风等极端天气,更要谨慎驾驶。要降低车速,保持安全的车距;驾驶时注意观察路面情况,尤其遇到行人多的路段;根据路况,及时调整车速,不熟悉的路况注意控制车速;跟车前行,对于不熟悉的路面或者难行路段,要沿前车路线小心行驶;缓慢跟车,不要盲目超速,确定安全再超车。
各位同学、各位家长!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,从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开始,安全出行关爱孩子,守护生命;从现在做起,从我做起,做文明人、走文明路、开文明车,为孩子们创造安全、畅通、和谐、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!
楚雄紫溪中学
2025年7月1日
